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更好地见证江阴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和人民群众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记录好、留存好江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辉煌成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即日起江阴市档案史志馆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各类档案资料。现将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征集市内外组织或个人收藏的,反映江阴各个历史时期的,具有重要保存与利用价值的纸质、声像、电子、实物、口述等各种形式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一)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江阴各级组织及地方政权、革命群众团体形成的文件、名册、电报、报纸、手稿、图章、传单、布告、通行证等档案资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江阴各历史时期发展成就、荣誉以及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对口支援(协作、合作)项目等档案资料;亲历者撰写的与江阴发展有关的传记、回忆录,发表的与江阴发展相关的文章、书籍、录音(像)资料等。
(三)江阴籍或在江阴工作、学习、生活过的历史人物、知名人士的事迹和生平材料,形成的笔记、日记、书信、手稿、著作、证书、口述记忆、照片、音像等档案资料。
(四)反映江阴地域面貌、物质资源、风土人情、民风习俗、特色文化、百姓生活、名胜古迹、城市变迁等情况的史料、地图、书籍、画册、照片、家谱族谱、志书、票证、图表、实物等档案资料。
(五)各历史时期江阴工业、农业、商业等具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相关资料,如老工厂、老字号、知名企业发展有关的档案、厂志、厂史、厂牌、产品样本、商标、照片、音像等档案资料。
(六)反映江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文字、照片、录音(像)等档案资料。
(七)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活动属无偿捐赠,江阴市档案史志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收藏进馆档案资料的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二)凡属于征集范围内的档案资料,经相关工作人员鉴定后确定是否征集进馆。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
(三)捐赠机构或个人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应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二)照片应为未经电脑或手机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有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
(五)捐赠前请联系工作人员,确保捐赠的档案资料符合征集要求。
四、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为集中征集,长期征集时间不限。
五、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当面捐赠或将所捐档案资料、电子照片通过网络发送到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江阴市档案史志馆征集编研科,联系人:蒋铭皓、陈晓保,联系电话:0510—86849908,电子邮箱:jydaszg@163.com,邮寄地址:江阴市澄江西路159号档案史志馆征集编研科,邮编:214431。
一份档案,见证一座城市的历史,记录着一座城市的发展变迁,见证着一个时代的风貌和精神,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我们期待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供线索,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为江阴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留下更加完整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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