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档馆发[2022]90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馆、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档案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形成的档案完整收集科学管理、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关系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基础构建,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部署。省委、省政府深入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形成了大量文件材料。这些文件材料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档案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移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协调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规范化管理。
三、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的收集范围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指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特点、工作流程和工作时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类、清产核资类、成员确认类、股份量化类、成立组织类、登记赋码类等。各地要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人员和职责,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确保文件材料的应收尽收,确保所收集文件材料的完整、齐全。
四、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各地区要牢固树立档案意识,认真对照《江苏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参照表》(见附件),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实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法及时归档,特别是音频、视频、电子文件和相关数据,做好应归尽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归档文件材料须为原件,应当做到书写材料耐久、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字手续完备。归档文件材料按照档案整理的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整理。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当按照《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并对归档电子文件的形成机构、技术特征、内容结构及其管理过程等背景信息与元数据进行相应归档,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完整、准确。
五、及时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县(市、区)、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档案中的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量化、成立组织、登记赋码类专业档案连同纸质目录电子目录、数字化副本及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管理信息系统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村(社区)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代为保管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复制档案,建立管理台帐并参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其他档案的移交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和利用
严格规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的日常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行为严肃问责追责。做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档案实体安全、信息安全等检查工作,杜绝档案无人管理、随意堆放、毁坏丢失、擅自销毁、泄露信息等不安全和违规违法现象发生。涉及国家秘密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电子档案的保管按照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采用专门的保护设备和技术措施,确保档案准确、完整、安全、可用。要着力优化服务设施,拓展服务手段,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立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和现实需要,积极提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查询利用服务,在彰显地方特色、提供凭证信息、加强民生服务、保障公众权益等方面发挥档案的价值作用。
附件:江苏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参照表
江苏省档案馆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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