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志(1988~2007)》凡例
发布时间:2020-01-15  浏览次数:
 

总 则

一、本志是1992年出版的首部江阴社会主义新方志——《江阴市志》(下称前志)的续志。

二、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依法修志、实事求是、质量第一为基本原则,以存史、咨政、育人,服务于江阴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目的,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

三、运用方志编纂理论和方法,客观系统记述江阴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充分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历程,重点突出断限年份内江阴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的新发展,贯彻以人为本和人文、经济并重思想,做到内容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资料真实、准确。

通 例

四、本志上限为1988年。某些事物记载起始时间视情适当上溯,前志未有的新增内容从事物发端写起。下限统一断至2007年。

五、以现江阴市行政区划为记述地域范围。总体上坚持“越境不书”原则,但江阴人在外地干的事,以及外地与江阴关系紧密的事也予记述。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是江阴、靖江两市联合开发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本志如实记载。

六、以简载、补载、续载方式衔接前志。对前志已载基础性地情(政区建置、自然环境、文物胜迹、立传人物等)用精炼浓缩的方法简载之;对前志漏载的重要事物,用补遗方法补载之;对前志下限次年至2007年的全新地情,用全面系统的记述续载之。

七、按照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设总述、大事记、分志、人物、专记、附录、前志纠误补遗等主要部类。分志依基础部类、政治部类、经济部类、文化部类、社会部类、人物部类顺序设置篇目,按卷、章、节、目四级展开。

八、以志为主要体裁,兼用述、记、传、表、图、录等。

九、以现代规范语体文(白话文)为文体,适当使用口语、方言、土语、俗语。词语使用以2004年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标准;文字和标点使用以国家公布的《简化字总表》和《标点符号用法(修订)》为标准。

十、行文采用规范的记述体,使用第三人称、陈述句式、顺叙方法与白描手法。文风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十一、引用数据原则上以江阴市统计局公布的为准。江阴市统计局未作统计的,按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统计的数据实录。

十二、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可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又得体之处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凡称“以上”“以下”“以内”的数据均含本数。

十三、使用计量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

十四、对来自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引用史籍文献原文者,注明出处。

十五、民国以前纪年用汉字,并括注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公元年份;民国以后的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全数书写。世纪、年代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述。用月、日记时时,农历用汉字书写,公历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十六、机构、组织、单位名称在各卷首次使用时用全称,括注后用简称。

十七、涉及江阴市范围内的地名以江阴市民政局认定的为准,使用古、旧地名时注明今地。

十八、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称“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4月23日江阴全境解放至9月30日这一特定时段称“解放后”。

十九、言“党”而不指明何种党派,均指中国共产党;言“党派”而不指明何种党派,均指民主党派。

二十、中共江阴市委员会简称“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简称“市政府”;中共无锡市委员会、无锡市人民政府分别简称“无锡市委”“无锡市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简称“省委”“省政府”。涉及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机关名称,分别简称“省××部(厅)”“无锡市××局(办)”“市××局(办)”。需要使用江阴简称时用“澄”。

二十一、使用外国人名、地名、党派、政府机构、报刊图书等译名,以新华通讯社译名为准。专业术语如产品、项目名称等,以有关工具书的通用译名为准,必要时直接使用外文名。

二十二、按照有关规定,不将台湾、香港、澳门与外国国名并列,如需并列,则在台湾、香港、澳门前加“中国”二字。不将港、澳、台资称为“外资”,也不将内地与港、澳、台合资的企业称为“中外合资企业”。

二十三、对缩略语及需要说明的专用名词、特定事物等予以注释,其方式视注释文字长短,或用文内注,或用页末注。

分 例

二十四、《总述》以叙述为主,兼用必要适度的议论,将断限内20年划分成若干阶段,着重反映各阶段江阴改革、建设、发展的历史脉络和鲜明特点。

二十五、《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其上限为前志《大事记》下限次年——1993年,下限为续志付梓出版当年——2010年。前志所载《大事记》缩写后载入本志。

二十六、各分志采用章节目体式。章、节反映宏观、中观地情信息,目反映微观地情信息。目随节后,必要时设子目。

二十七、各分志卷首设无题概述,通过对前志相关卷章记述要点的回顾和对续志相应卷章所记事物基本轮廓的勾勒,承接前志,提挈下文。

二十八、将“述而不论”作为分志的基本笔法,做到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二十九、采取单立卷章、提升层次、加大篇幅等方法,在相关分志中突出记述历史文化、港口口岸、资本经营、规模经济、百亿企业、沿江开发、跨江联动开发、临港新城建设、支柱产业和名牌产品等,以充分体现江阴地情的个性特点。

三十、采取分散方式记述改革,即根据改革的不同内容,分别将其记入有密切关系的卷章。

三十一、为加强对中共江阴市委执政的记述,《中共江阴地方组织》卷专设《重要决策》章;为加强对江阴市人民政府的记述,《人民政府》卷专设《施政纪要》章。

三十二、对方言记载,既用传统方式形成纸质版,又用现代音像手段制作电子版,以便读志用志者通过听觉真切感知江阴方言。

三十三、《人物》卷设《人物传》《人物简介》和《人物名录》。《人物传》以生年排序,记载断限年份内去世的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人物的生平;《人物简介》也以生年排序,扼要记载在世的有重大社会影响人物的成就,不作全面介绍;《人物名录》按标准分类收录各行各业的先进模范人物和知名人物。

三十四、按照选题严格、突出特点、数量适度原则设《专记》卷,以深化对独具个性地情的记述。

三十五、对前志文字上的硬伤和史实上的错讹,一般情况下用列表方式纠正;个别难以考证、意见不一的,取诸说并存。

三十六、《附录》重点收录重要文件辑存、断限年份内党和国家领导人莅澄一览表、江阴市获得的全国性荣誉和创造的全国之最等。

三十七、对驻澄单位,原则上仅记其沿革、规模等基本情况,不记其内部具体事务。

江阴市史志办公室

2009年7月2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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