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江阴县志》
发布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
 

原修:知县龚之怡。原纂:庠生陈芝英。续修:知县沈清世。续纂:进士朱廷钅宏、贡生薛日宣、刘匪居、殷祁雷、庠生陈其难、陈玫。本志于清康熙十一年(1672)由知县龚之怡始修,将完成时,龚被罢官而中止。康熙二十二年由知县沈清世续完并付印。世称“沈志”。本市有复印本。全书共22卷。目录:卷一,提封记建置、沿革(疆域,星分,城池、公署、坊乡、街巷,市镇、坊表、桥梁)。卷二,提封记(山川一附闸堰坝井、古迹,灾祥),风俗记(四民风、岁时,方言、农占)。卷三至卷五,食货记(户口,田壤、税务、赋役、徭里、物产)。卷六,秩祀记(坛土遗、祠庙冢墓)河防记,禄秩记、兵卫记。卷七,卷八,职官记。卷九、卷十,选举记(甲科、乡举。贡荐,武甲科,武乡举、杂流,封荫)。卷十一,名宦传。卷十二至卷十六,人物传(崇祀乡贤古人物、明国朝已仕,明国朝未仕、孝义,列女,名艺,流寓、仙释、寺观)。卷十七至二十一,艺文记(外集文、内集文、外集诗,内集诗)。卷二十二,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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